11月11日消息,據“河北公安”微信公眾平臺發布警情通報稱,經偵查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孫大午等人涉嫌尋釁滋事、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。2020年11月11日,公安機關依法對孫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。目前,案件正在偵辦中。
AI財經社查詢天眼查App獲悉,主營飲料飲用水類生產、小麥種子生產等業務的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,注冊資本為8000萬元,法定代表人為孫萌,疑似實控人為孫大午,持股比例達43.75%。
此外,據公開資料顯示,孫大午以一千只雞和五十頭豬起家,曾在1996年獲得河北省養雞狀元的稱號。此外,AI財經社查詢大午集團官方微博獲悉,在2013年年底,孫大午還曾入選“2013時代人物第四屆中國紳士榜”。
在“艱辛”與“風光”背后,孫大午曾在2003年被捕入獄。2003年10月底,人民法院報發布大午集團和孫大午于2003年5月29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當地公安部門批捕的消息。消息稱,自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間,孫大午以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、承諾不交利息稅等方式,向社會吸收共計1308萬元存款。經判決,孫大午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罰金10萬元。
但孫大午案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爭議。不少企業家認為,孫大午案件的根源在于僵化的融資體制。對于像孫大午案涉及的‘草根金融’,真正可行的選擇是疏導和管理,而不是簡單地堵。不能因為金融有風險就把民間金融一棍子打死,就堵塞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的渠道。